2017年4月12日 星期三

走在路上不是天降大任,而是天降磁磚雨,差點頭破血流,實在是太嚇人啦!



                                              【#周三真禾有看法-新聞聊天室】
生死瞬間!天落「磁磚雨」 他只差一步踏出馬路…
恐怖喔~恐怖到了極點喔~
走在路上不是天降大任,而是天降磁磚雨,差點頭破血流,實在是太嚇人啦! 

我們分成兩個部分來探討:
1.磁磚掉落責任誰要負?
2.公共意外險的投保
外牆是屬於共有部分,其修繕、管理、維護由是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所以如果有管委會就是管委會,沒有的話就是由管理負責人,但如果是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實施前的公寓大廈,可能會連管理負責人都沒有,這時候負責人就會是全體住戶。但是也不一定出事了管委會就一定是負責的人,還是要看磁磚掉落原因是因為管委會督導不周抑或是有其他怠惰的原因(例如開區權會討論要不要進行維護但區權人不願意負擔維護費用),原因不同當然給付賠償金跟承擔刑責的對象都會不同。 

台北市曾經發生過一個磁磚掉落砸傷小妹妹導致其不良於行的案例,檢察官是起訴全體住戶,因為該社區並沒有成立管委會,在發生事件後才成立,而且不論是刑責承擔抑或是賠償金額的分攤問題,住戶們在發生意外後都在推拖。這個問題我們之前也有聊到過,針對這種臨時性的大筆支出,對住戶們可能是有負擔的,是否應該成立管委會建立公共基金制度,這是值得深思的。
可參考熱心阿倍的煩惱http://ppt.cc/dHoJf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規定特定行業需要強制投保公共意外險,但是管委會也是可以自主投保的,畢竟住家跟商店承擔的風險標的不一樣,可以跟保險公司細談契約內容,然後再選擇可以負擔的保費。其實住戶們一起分攤保費,一年要給付的保費並不會太多,面對現在這種巨大的天氣變化,不單單只是年久失修才會有問題發生,縱使做好維護也是可能會有意外發生,這就是公共意外險的存在意義阿!負擔不太多的保費,可以在發生意外時獲得保障的話,對社區對住戶都是雙贏的!
Tip1:基本的維護做好做滿,風險就會降低
Tip2:出門在外意外險不可少
Tip3:社區意識的養成很重要,社區事就是自家大小事
參考法條: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
建築法第77
建築法第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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